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嵊泗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自查报告为仔细落实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任务,切实做好查漏与迎检工作,根据浙江省食安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精神,我县严格对比《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标准》,组织开展了示范区创建工作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自查总体情况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标准》,对组织管理工作、综合基础工作、种养殖环节、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等六大内容、三十项指标逐一进行检查分析,自评得分为 100 分。我县自2024 年以来,未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未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发布“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基本达到了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验收标准的要求。(附评分情况表)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一)组织管理工作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经费保障有力:根据县政府换届和县政府主要领导变动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由县长亲任食安委主任,一名副县长任常务副主任,县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并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设立了食安委办公室。各乡镇均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领导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近年来,县政府始终把食品安全列入纳入全县重点工作和实事项目强力推动,今年初召开的县人代会十五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县政府 2024 年重要工作安排,将食品安全工作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纳入政府议事日程,专题讨论,专项落实。为扎实推动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县政府还明确了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县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有效履行了监督、指导、责任考核、联合整治和宣传教育等职能,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时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多次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县食安委继续推行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和各项专题协调会议,及时讨论解决食品安全难点与热点问题。同时,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县政府逐年增加食品安全工作经费,2024 年安排农贸市场、学校食堂改造等各类食品安全专项经费 470 万元,今年 1 至 7 月份,县财政食品安全专项经费投入已经达到 435 万元,下半年估计还将投入食品安全专项经费 65 万元。本项分值:4.5 分,自评得分:4.5 分。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