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创业板市场的法律制度建设与中小企业之进展张蕾 关键词: 创业板 中小企业 法律制度 良性互动 内容提要: 本文分析了造成中国中小企业进展融资困境的原因,以及现行主板证券市场中小企业板块的局限性,评价了创业板市场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中的作用,并阐述了创业板法律制度与中小企业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 一、直接融资渠道不畅——中小企业进展的障碍 中小企业在各国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中小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是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同时也是高科技产业新生的力量。然而,在强调中小企业重要战略地位的同时,中小企业自身存在的劣势不可忽视。在影响中小企业进展的诸多不利条件中,“融资难”的问题成为中小企业进展的“瓶颈”。据上海的一项调查显示,在已经停产或准备停产的中小企业中,有 47%的企业停产的原因是资金短缺,后续供给不足。一些有较好项目的高科技中小企业,缺乏中长期资金支持研发和市场开拓。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除我国现行信贷制度、贷款担保体系不能接纳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自身管理不善和缺乏信用观念掣肘外,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不畅是其融资难的主要原因。而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准入条件过高,是中小企业难以直接融资的根本原因。 (一)主板市场股票与债券发行及上市条件对中小企业的限制。我国新修订(2024 年)的《公司法》、《证券法》虽然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降到 500 万人民币,但其股票上市的条件仍然要求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仍然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非公司型的企业债券上市必须满足:债券的期限在 1 年以上(含 1 年);债券的实际发行额在人民币 l 亿元以上(含 1 亿元);债券须有担保人担保。根据《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确定的标准,真正的中小企业难以符合上述条件。 (二)中小企业板的作用及局限性。2024 年 5 月中小企业板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获准设立。依据该板块的实施方案,中小企业板块是深交所主板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重点安排主板市场拟上市公司---------------------------------------------------------精品 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具有较好成长性和较高科技含量的中小企业上市。中小企业板块的总体设计可概括为“两个不变”和“四个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