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2、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3、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灭火技能训练。4、严格根据年度消防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5、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的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常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1)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5)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分工和操作。二、防火巡查制度1、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1)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2)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3)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4)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6)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2、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3、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应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标志、设施要进行维护,不得围占、挪用、遮挡、覆盖。严禁下列行为:(1) 占用疏散通道。(2)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3) 在营业、工作等期间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