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合同编号:公路零(整)担货物运输合同甲 方:乙 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运甲方货物等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一、总则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原则另签货运单和货物回执单确定。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并交付收货人。 2. 应准确载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内容或者指定的收货人,因甲方提供的收货人的资料错误、虚假等原因所造成的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包括变更通知的内容)。准确提供货物的名称 、 性质、 重量、包装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运输的必要情况,不得托运国家禁运物品。 3.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甲方应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乙方后启运。 4. 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安全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否则乙方有权不予运输。 5. 按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特别情况下(如货到付款等,但需在货运单注明),若导致乙方未能收款的情况,甲方需要给乙方结清运费。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要求甲方根据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货物,如甲方未有在货运单上事先声明不可提前交付,否则乙方有权根据具体的情况安排运输而提前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 2. 在未收到甲方变更要求之前,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提供的货运单上的资料直接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甲方若中途变更运输,需给乙方书面确认,否则乙方视为原有方式正常营运。书面确认后产生的物流费用由甲方承担。 3. 有权要求甲方根据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支付运费。 4. 应按约定的或通常的运输路线,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甲方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并交付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5. 应保证甲方货物的安全,如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毁损、灭失、 短少的,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战争、海啸、地震等不可抗力除外。 6.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不能在货物运达后及时收货的,乙方应将货物先进行免费妥善保管 天,待甲方书面通知后再行确定处理方案,超过免费保管时限的直接保管费用及其他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