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项目销售代理合同书(以下称甲方)与潍坊顺和房地产策划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现就 寿光化龙 项目委托代理事宜达成一致,于 2024 年 8 月 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本合同。第一章 委托双方第一条委托双方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2、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潍坊顺和房地产策划营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二章 委托事项及期限第二条 委托事项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合法开发的 寿光化龙 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提供独家市场顾问服务、策划推广服务、销售代理服务。委托服务范围为该项目全部开发面积,包括住宅、商业、车位等物业。2、该项目座落于 ,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约 平方米;商业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可售产品包括住宅、商业、车位等,最终可售面积及物业分类以政府最后批准的文件及设计院提供的详细设计方案和数据为准。甲方一旦取得该等文件、方案或数据,则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其完整准确的复印件提交乙方,并作为本合同附件。3、本合同为排他性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甲方无权再自行组织销售或委托第三方代理进行该项目的销售工作。否则,乙方有权根据该项目的实际销售量向甲方主张代理费,而无论该等销售是否实际由乙方完成。第三条 代理服务期限、进度要求 1、乙方策划及代理服务周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项目全部可售物业面积的销售率达到 80% 时止。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为双方试合作期,在此期间内乙方工作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甲方自身原因或政府相关部门的干预等非乙方因素,造成销售工作开展不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提前完成销售目标并经甲方确认,本合同自甲方确认之日起自行终止。4、在本合同规定的代理期限结束后,经双方友好协商,可以根据需要延长代理期限。除非双方书面确认乙方延长代理期外,在本代理期限之后乙方不再对“该项目”拥有本合同规定之相关权利和义务。5、甲方应投入不低于按双方约定基础部分计算的项目销售总金额的 1 % 的费用作为本项目的推广宣传费用(不包含售楼处建造、装修、运营等费用),视实际情况协商确定。6、甲方应在工程工期、广告投入等方面给予乙方相应的销售支持,如因相关工作未能到位,乙方完成的业绩指标相应减少或完成时间相应顺延。第三章 销售基础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