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协议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丙方:身份证号:经友好协商,甲、乙、丙三方决定共同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的核准文件为准, 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等。对前述事宜,三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制订以下条款,以昭信守。第一条合作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止。第二条出资额、出资时间一、三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2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作为公司的注册资本,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其中,甲方出资7 元,占总出资额的 35%;乙方出资万元,占总出资额的%;丙方出资万元,占总出资额的%。二、上述出资由三方分两期缴付。1. 首期缴付时间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 日内。甲方首次缴付3 万元;乙方首次缴付4 万元;丙方首次缴付3 万元。2. 第二期缴付时间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确定具体日期, 但必须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甲方第二次缴付4 万元;乙方第二次缴付万元;丙方第二次缴付万元。三、任何一方在公司成立前或成立后,对其出资不得随意请求分割。第三条表决权、分红权、增资认缴及债务承担一、三方约定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二、三方约定行使表决权、分取红利及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认缴出资的比例分别为:甲方为40%,乙方为 35%,丙方为 25%。第四条出资的转让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其他方同意。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第五条公司组织机构一、甲、乙、丙三方共同组成股东会。二、公司不设董事会,由方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三、公司不设监事会,由方担任监事。第六条禁止行为一、任何一方不得有下列行为:1. 挪用公司资金;2. 未经其他方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3. 未经其他方同意,与本公司签订合同或进行交易;4. 未经其他方同意,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无论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年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竞业限制补偿费由三方另行协商后确定。5. 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6. 擅自披露公司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进价、商品来源、财务情况、经营方法、客户信息、公司经营计划;二、如一方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其他方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