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手机终端采购合作协议协议编号:签订时间:签订地点:甲方:地址:电话 : 传真 : 乙方:地址:电话 : 传真 : 鉴于甲方有国家颁发的正式手机牌照,是国内知名的移动通讯终端生产销售企业,有着非常良好的美誉度,乙方有着很强的手机研发和垂直整合能力。在此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双方共赢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加工终端产品(以下简称合作产品或产品)事宜,签署本协议。本协议仅作为双方供货合同的资格认定合同,单独签署不作为付款依据。针对各合作产品,双方将就各合作产品单独签订《合作产品清单》,并在合作产品清单中明确各产品的规格、外观及成本等, 该《合作产品清单》作为本合作协议的补充部分。第一条合作模式:由乙方选择平台,产品的设计、加工和制造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产品的所有认证由甲方进行,产品粘贴甲方的商标或甲方指定的商标并全部由甲方负责销售。1、 产品的设计、加工和制造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的法律责任和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2、 对于合作产品,甲方也可自行加工生产,在此情况下甲方可以通过甲方或关联公司或公司向乙方采购生产所需整套物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合作产品的BOM(包括物料编号,物料描述,用量,价格及供应商信息),整套物料价格(不含加工费)由双方具体协商。3、 甲方可派驻专人常驻乙方加工厂,监督入网许可证、商标和产品标识的使用,检查加工厂的质保体系,抽检合作产品的质量等。为了监督乙方的生产数量,乙方应保证对甲方派驻人员的工作提供便利。甲方人员应该遵守乙方工厂的规定。4、 双方理解,甲方对产品设计的确认和对乙方加工厂的认证、检查等只是甲方的一种权利,甲2 方对产品设计的确认和对加工厂的认证、检查并不代表乙方设计和生产的每一个产品的质量均达到甲方和国家的质量要求,也不管甲方帮助乙方履行何种责任,乙方仍对合作产品的质量负全部责任。 同时,如产品给他人的人身、 财产等造成损害, 是乙方产品设计生产问题的,则该产品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以承担,如甲方予以先行处理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甲方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5、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亦可以OPEN BOM的方式合作,具体事宜双方另行约定。第二条合作产品的认证1、 乙方负责准备合作产品认证所需的相关样机及材料,并提供认证支持以确保产品可以通过国家 CTA 认证或 CCF/FCC认证。2、 本协议项下涉及的合作产品所有认证费用将由甲方承担并直接支付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