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室护理中的法律问题手术治疗是外科疾病患者重要的治疗手段之一。手术室是为患者提供手术和抢救的场所,是医院的重要技术部门,同时也是高风险的部门。手术室护士必须熟悉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手术患者的权利,保障手术患者的安全。第一节手术室查对的法律问题查对制度是手术室核心工作制度之一,手术室查对包括患者的查对、手术部位的查对、物品器械的查对等。严格的查对是手术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护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各项查对工作。手术患者和手术部位的查对显得尤为重要。手术室护理管理者要根据医院的特点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 制定切实可行的查对制度和流程,并不断改良。 手术室护士在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术前接患者一定要按照手术通知单逐项仔细核对,做好十五查,内容包括患者的病室、床号、、性别、年龄、诊断、住院号、手术名称、手术间、手术部位及手术部位标志、备皮情况及术前用药情况、药物过敏试验结果、所带物品等。对于眼、耳、鼻、颈、胸、 上下肢、肾等一定要注明左、右,最好同时用英文大写字母〔L、R〕区分,防止接错患者、弄错手术部位;术前摆放体位时,要防止将患者的患侧和健侧体位摆放错误而导致手术部位错误。除严格执行“用药三查九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交接班制度”等护理核心制度外,由于手术室的工作特殊性,还应严格执行“六查十二对”以防止接错患者或手术部位错误。六查:到病房接患者时查、患者入手术间时查、麻醉前查、消毒皮肤前查、开刀时查、关闭体腔前后查。十二对:科别、床号、、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间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物品药品、 药物过敏史及有无特殊感染、手术所用灭菌器械、敷料是否合格及数量是否符合。为防止手术物品器械遗留在体内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痛苦引发医疗纠纷,凡进入体腔和深部组织的各种物品均应实行三人四清点制度,即在术前、 关闭体腔前后、 缝合皮肤前由洗手护士、巡回护士、医生共同清点手术物品,术后在手术护理记录单上签字,以保证清点工作的严肃性。在 《医疗过失事故处理方法》中明确规定:由于寻找手术物品影响手术进程超过 30 分钟者应定为医疗过失,如“在体内找到责任定医生”、“在体外找到责任定护士”。这说明医生对手术物品的管理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忽略了手术医生在术中物品管理中的责任,且一旦有异物遗留,手术医生都将责任推给手术室护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