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防范及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保障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积极预防和减少学生的伤害事故,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XX 省中小学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1.通过对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提高学校安全责任意识。 2.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风险防范及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由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室主任、年管会常务副主任、校医组成,与各班班主任组合成联络网,做好全校的风险防范及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三、风险防范措施: (一)制度建设及设施设备安全: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安全制度与学校的安全队伍建设,构建“依法、科学、规范、长效”的学校安全防范体系。 2.将安全防范体系作为学校自主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 3.将安全防范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列入学校各部门年度考核中。 4.制订各项安全制度,并将责任落实到人,重点场所、关键部门都有专人负责。 5.学校保证所提供和使用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并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体育活动场所、实验室、食堂、教室、门口、走廊、扶梯等部门设施、设备的安全。及时维修破损的门窗玻璃,教室、走廊等部位不设齐眉钉。 6.不出租校园内学生活动场地,如出租闲置场所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和备案,并与租赁者签定安全责任书,出租场所应严格与学生活动空间隔离。 7.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指导家长配合学校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及避免伤害的常用方法,倡导家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二)教学安全: 1.教师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做到: (1)根据课程内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履行课前告知、课中指导、监督等职责。 (2)履行岗位职责,遵守操作规范。(3)及时制止学生伤害自己或他人的行为。 (4)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安排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劳动、体育锻炼等活动,不能随意安排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的活动。 (5)班主任、课任老师及时沟通信息,对行为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