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省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入办理流程[推荐五篇] 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入 办理机构: 劳动保障服务大厅 3-8 号、10 号窗口 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办理需提供的材料: 1、转出地社会保险机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或《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情况表》; 2、1992 年起历年缴费工资基数清单和 1996 年后个人帐户情况; 3、昆山社保机构核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ic 卡; 4、如涉及 1992 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需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商调函 申办对象资格: 职工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不转移基金。职工跨统筹范围流动时,转移办法按如下规定: 1、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 2、对职工转移时已建立个人帐户的地区,转移基金额为个人帐户中 1998 年 1 月 1 日前的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加上从1998 年 1 月 1 日起记入的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 苏州地区范围内转入的参保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实际结余部分可转入本市个人帐户,缴费年限可连续计算。 办理程序与要求: 1、审核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证明; 2、确认财务到帐情况; 3、办理个人帐户转入手续; 收费标准及办理依据: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办法 2、XX 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3、XX 县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