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请示报告 关于强烈要求处置 XX 省 XX 县区福雷斯特酒店有限公司资产的 请 示 报 告 XX 省 XX 县区人民政府暨尊敬的领导: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本文,实因情况紧急,四川龙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我司)因被 XX 省 XX 县区福雷斯特酒店有限公司(下称酒店公司)拖欠工程款已长达一年多,致使长时间无法解决发放农民工工资问题,若酒店公司再不支付工程款,我司将实在无力继续做好农民工安抚工作,是必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鉴此,我司强烈要求 XX 县区人民政府采取行政手段,对 XX 县区福雷斯特酒店现有资产进行处置,以解决酒店公司拖欠我司的工程款。 我司与酒店公司于 2014 年 03 月 10 日签订了《XX 省 XX 县区福雷斯特酒店主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酒店公司将自建的“XX 省 XX 县区福雷斯特酒店主体土建工程发包给我司承建。我司于 2014 年 2 月 27 日开工入场至 2015 年 2 月 8 日裙楼正负零工程完成,2015 年 5 月 30 日塔楼正负零以上二十七楼层主体封顶,完成总产值约 6000 万元。按照双方签订的《XX 省 XX 县区福雷斯特酒店主体工程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28.4 条约定,酒店公司应当在 2015 年 06 月 05 日前支付我司工程款 4100万元。”时至今日,酒店公司仅支付了 1615 万元,尚欠大量工程款未支付。由于酒店公司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致使该工程从 2015 年 06 月 06 日起全面停工。停工后,我司在长达近一年的时间里,多次与酒店公司法人单正婷、大股东单晓红协商支付工程款和恢复开工事宜,而他们每次都说正在想办法筹措资金。可是在这近一年时间里酒店公司一分钱都未支付过我司,工程也不能恢复开工,导致我司无力继续垫付民工工资。虽然在这一年多时间里 XX 县区住建局、劳动局以及 XX 县区人民政府都高度重视此事并多次召集我司和酒店公司协调解决,XX 县区住建局还调集资金几百万元解决我司民工工资发放问题,但区区几百万也只能是杯水车薪。时至今日,酒店公司及股东单晓红完全没有能力解决拖欠我司工程款和恢复开工等问题的实力,如果酒店公司再不支付我司工程款,我司也无力支付民工工资,是必引发社会更大的不稳定问题。鉴此,我司强烈要求XX 县区人民政府立即采取行政手段,对 XX 县区福雷斯特酒店现有资产进行处置,以解决酒店公司拖欠我司的工程款。 是否妥当,请批示。 四川龙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赤水福雷斯特酒店》项目部 2016 年 05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