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借款合同模板汇编 6 篇 借款合同篇 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因资金周转需要,于年月日向乙方借款人民币万元整(),月利率 2%(百分之二),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今已收到乙方出街款项: 年月日收到以银行转账方式交付的人民币万元整;甲方账号:乙方账号: 三、甲方承诺将于年月日一次性将款打到乙方账户(账号:),如甲方到期未还款,甲方以 2%的月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四、如甲方到期不还款,其除应当向甲方偿还本金和利息之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逾期利息、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保全费、评估费、公证费等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 五、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精神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乙方: 借款合同篇 2 一、合同无效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具备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如适用上述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必须是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被直接适用的依据,即《贷款通则》在性质上属于行政规章,而不属于行政法规。从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并不能推定企业间借款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作为实践中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的直接依据《贷款通则》在性质上属于部门规章,建议在立法上对此作出调整。 二、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该怎么办 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看,对借款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应依据维护金融秩序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及公平原则等原则处理。根据以上原则,企业之间借贷关系被确认无效后,对涉及的借贷本金、利息及损失可作如下处理: 对借贷本金的处理:借贷本金作为无效借贷合同的标的物,必须全额返还给出借方,而不适用损害赔偿予以替代。 对借款利息和损失的处理:在借贷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对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和利润一般不予保护。 在实践中,对无效借款合同项下的利息的处理一直都是沿用最高人民法院《联营纠纷解答》的规定,即对出资方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