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企业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误区与法律风险分析摘要: 《劳动合同法》于 2024 年 1 月 1 日正式施行,实施近十个月来,多数企业都更加谨慎地处理相关的劳动管理事务,但也有不少企业在与劳动者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终止合同等各个阶段对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存在着误解,这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那么企业该如何做好相关工作,有理、有利、有节地规避风险呢? 本文笔者针对当前企业人力资源存在的困惑和无奈,从企业降低用工成本,减少劳动纠纷以及提高工作效率的角度出发,根据《劳动合同法》和 2024 年 9曰 18 日出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托现实案例,从多角度分析企业在与劳动者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和终止合同各个阶段可能存在的误区、面临的风险,并且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 劳动合同 服务期 违约金2024 年 1 月 1 日,新劳动合同法生效。其主要特点就是将劳动者放在“弱势群体”的范围内给予倾斜性的保护,使得企业的用工成本增大。如何正确的理解与适用劳动合同法,既能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的利益,又要与员工建立融洽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所有企业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近一年来,由于对劳动合同法理解不甚全面、深化,有不少企业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中存在诸多误区,为企业带来了诸多法律风险。2024 年 9 月 3 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决了一些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与适用问题,但由于劳动合同法本身的复杂性与个体企业的差异,企业对处理劳资关系时存在一些误区,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 企业在订立合同阶段存在的误区 1、不愿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多数企业不同意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他们认为签订了劳动合同就是将自己套牢,没有劳动合同企业就会有更大的用人权,企业就可以自由的决定劳动者的去留。其实不然,《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企业不在法定的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会导致更大的法律风险。新的《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也就是说,引起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法律事实是用工,而不是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义务,也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之一。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