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从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日常工作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供销系统机关内部管理,法律规范干部职工行为,增强组织纪律性,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特制订本制度1、政治思想教育以及廉政建设制度。(1)、全体干部职工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严格遵守社会公德,执行社会文明,一身正气,公道正派,堂堂正正做人,洁净高效干事。社领导班子每月要召开一次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教育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基层社、企业负责人工作会议。各基层社、各企业也要根据实际定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增加了解,互通有无。(2)、不以权谋私,秉公办事;工作严肃仔细,提高办事效率,工作不皮皮沓沓,不得过且过,不徇私情办事,提高办事的科学准确性和效率性;改变工作作风,做到一声问好,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奉敬,一腔热情办事,树立供销系统干部良好社会形象。2、干部考勤及请假制度。(1)、建立健全上班考勤制度,由办公室对干部职工上班出勤情况统一管理,干部职工外出办事要告知股室、社办以及企办负责人、县社办公室,各基层社、各企业负责人负责本单位职工出勤情况考勤登记,上班时间,早上 8:30 分,下午 2:00(政府调整的以政府规定为准),上班迟到 15 分钟内的为迟到,超过 30 分钟的为缺勤;早退 30 分钟为缺勤,办公室每月按时(次月 3 日前)把上个月干部职工上班考勤登记情况进行汇总,作为每月考勤的依据。每迟到 3 次的作旷工半天处理,干部职工上班迟到、早退或缺勤情况,按国家职工管理条例和企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2)、严格遵照从江县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干部职工因事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并报办公室存查。县社正职请假报县政府领导批准;副职领导请假 1 天报社主任批准,2-3 天由县社主任办公会议决定,请假3 天以上的报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干部职工请假 1 天的报县社分管领导批准,请假 2 天报县社主任批准,3-5 天由县社主任会议决定,一个星期以上(公休假除外)的报县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各基层社和各企业职工请假 1-2 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 3-5 天报由县社主任批准,5 以上的报县社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职工假期结束后必须到办公室注销请假条,否则视为旷工。请病假、事假(不含产假),按国家干部职工管理规定和供销系统岗位责任制考核方案处理。3、会议纪律制度。建立健全每月一例会制度和会前、会后登记制度,开会迟到、早退 10 分钟的要补会,无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