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从一起医生被扣发工资案 看当前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中存在的漏洞 李建华内容提要 当前人事争议尽管不多见,但是,由于立法上的漏洞,及人事仲裁机构的缺失,导致一些案件不能正常进入司法程序,严重地危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加强人事争议仲裁立法,以理顺当前人事争议制度中的关系。关键词 人事争议 医生工资 保护 随着人事体制改革的进展,一些事业单位将企业管理机制引入到事业单位的管理当中,但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配套组织机构并没有随之跟进,导致出现纠纷时,没有法律予以救济,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笔者结合最近办理的一起人事争议案件就当前人事争议处理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加以阐述,并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希望能引起有关立法机关的重视。由于笔者位于基层检察院,囿于视野惟恐妄下雌黄,不当之处万望大家指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基本案情2024 年靖宇县中医院的部分医疗费被靖宇县社会保险公司拒付,靖宇县中医院对该院大夫苏某等 7 名大夫扣发一万至七百元不等的工资,其中苏某被扣发工资七千余元,苏某不服,认为自己所开药方都是对症施治,没有违反任何规章制度。先后到县卫生局、县信访办等部门上访,得到的答复是应走司法救济途径。苏某到靖宇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2024 年 9 月 8 日,靖宇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苏某系干部身份,靖宇县中医院系事业单位,双方不是通过劳动合同确定的劳动关系,苏某被扣工资不属于劳动法调整为由裁定不予受理。①苏某据该裁定到靖宇县人民法院起诉。靖宇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靖宇县中医院系国家定补的事业单位,苏某系正式大夫,属国家干部身份,该争议不应由劳动争议处理办法来调整,而属于人事争议应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事仲裁,于 2024 年 6 月 6 日裁定驳回苏某的起诉。②苏某到靖宇县人事局申请人事仲裁,但靖宇县人事局并未成立人事仲裁委员会,2024 年 6 月 9 日靖宇县人事局以人事局的名义依据《吉林省人事争议仲裁暂行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24]13 号)③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对靖宇县中医院答复的形式出具了苏某被扣发工资的事件不属于人事争议处理范围,该局不予受理的通知,并没有交待诉权,至此,苏某的救济出现了法律上的空白,苏某无奈之下到靖宇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经靖宇县检察院审查,发现该案不符合抗诉的条件,因为该案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