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人才寻访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人才寻访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书 委托书是指甲乙双方书面(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形式:合同、协议、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确认甲方需要乙方猎寻的职位以及该职位所需要的关键要求,该委托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双方应承担的义务 (一)甲方义务1、甲方提供企业简介及有关情况、委托职位的具体职位描述及要求,以便乙方正确理解委托招聘岗位的要求和客观负责地向候选人介绍招聘方情况。 2、合作过程中,甲方应将面试结果及未录用人员情况及时通知乙方;若甲方招聘要求和职位状态发生改变,甲方应在其后的7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乙方。3、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成功候选人的录用通知书(OFFER Letter),其中须包含详细的薪资信息,作为甲方支付服务费的依据。 (二) 乙方义务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并收到甲方委托书的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推举第一批候选人选,在甲方每次对所提供的候选人做出反馈意见后,应在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下一批的候选人选,且每个岗位每批所提供的候选人选不低于3人。2、乙方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提供合适人选,并确保每一个推举给甲方的候选人首先经过乙方仔细筛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乙方向甲方推举人选时,力求客观、全面地向甲方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并向甲方提交书面推举报告。4、乙方负责妥善安排甲方与推举人选的面试事宜。5、乙方应在向甲方推举人选前,对候选人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进行查证,并提供相关的推举候选的书面查证材料;协助甲方办理被录用者的有关调动及人事管理手续。三. 服务保证 1、乙方对每个职位提供不少于3 个月的保证期,对于特别职位包括: 提供不少于6 个月的保证期。 2、假如乙方推举的候选人在保证期内因任何原因(裁减冗员除外)离开甲方,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将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则乙方负责重新免费推举候选人。 3、假如在补充推举新候选人期间,甲方自行找到合适候选人,或者乙方没寻访到合适候选人替代,乙方承诺将相当于该职位服务费的50%用于冲抵合同期内其它成功招聘职位的相应金额服务费,假如合同期满双方未再有成功招聘的职位而造成无法冲抵,则乙方承诺在合同终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的50%退还给甲方。四. 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