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信银行互联网特约商户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邮政编码 100027 电话 ( 010 ) 65542230 传真 ( 010 ) 65541281 联系人 乙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注册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账号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主营项目和经营范围 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进展,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签订本协议。双方同意乙方作为“网上第三方支付平台”接入甲方的“中信银行支付网关”,并利用甲方“互联网支付系统”就甲方银行卡客户(以下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简称客户)通过互联网购买乙方所连接网上商户的商品或服务(以下简称网上消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1.合作内容1.1.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实现双方网站之间链接,为客户提供网上商务应用过程中所需的互联网支付服务。1.2.甲乙双方共同合作保证双方网站之间链接的可靠。甲方在其网页中加入乙方网站的链接;乙方在其网页中加入甲方网站的链接。1.3.甲乙双方采纳联机交易方式进行操作,对外提供 24 小时服务。1.4.客户网上交易额度由其申请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时自行设定,并可根据需要自行修改额度,网上交易单笔金额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额亦不得超过交易额度。2.甲方权利和义务2.1.甲方有权根据系统升级等需要临时中止提供在线支付服务,但应提前 3 个工作日并至少以网站公告的方式告知乙方和客户,并预告恢复日期;甲方可以对服务进行改进,但应将改进服务事项,提前 5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和客户。2.2.甲方有权按客户每笔在线交易金额的 %(限单笔交易最高手续费 元)向乙方收取手续费,并在日终结算时自动扣除。2.3.甲方有权为甲方业务的安全性和连续性建立和实施监督、预防机制,并有权对乙方合法履行本协议进行监督。2.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网上消费结算服务,负责网上交易资金的清算,根据乙方结账信息将网上消费款项汇总扣除手续费后划入乙方账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户。2.5.甲方为乙方分配相应商户编号和设立网上操作员。2.6.甲方负责向乙方和客户提供网上交易的账务查询服务。2.7.甲方所接到的客户对乙方的投诉或由乙方原因引起的对甲方的投诉,在甲方协助客户联系乙方后,乙方应接受并妥善处理。2.8.经确认乙方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偿因这些情形所导致的损失:2.8.1.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