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云南省丽江市某商业银行员工挪用资金案件的分析与思考 朱桔花 人行宜春市中心支行 一、案件介绍 2024 年 1 月 19 日,全国人行系统组织开展内控安全检查,人行丽江市中心支行在全辖内控安全管理检查中发现某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账户与人行不符。据查,2024 年 3 月 20 日,云南省丽江市某商业银行票据交换员冯某代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录入员王某的班,冯某利用其既做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录入员又做同城票据交换员之机,伪造 200 万元虚假进账单,将资金划到冯某弟媳的工行账户。2024 年 12 月 2 日,冯某冒用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录入员王某的操作员号和密码,实行同样的手法将 200 万元划转到冯某弟媳的工行账户。2024 年 12 月 11 日,他故伎重演,又划 100 万元到冯某弟媳的工行账户。月末他实行压票,推迟入账、涂改对账单等手法使该行存款准备金账户的余额与该行在人行的存款准备金账户的余额保持平衡。冯某累计挪用该行在人行存款准备金账户资金 500 万元用于炒股,案发后归还了 210.55 万元。 二、案件分析 (一)商业银行方面的问题 这个案件暴露了该商业银行内控管理上的重大漏洞以及诸多违规操作行为。 1.操作员管理不力。该行放松了员工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对员工内控管理懈怠。同城清算是银行资金的重要出口,资金清算金额大,往来频繁。该行让同城票据交换员冯某去代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录入员的班,这两个岗位是相互制约的,如此安排严重违反了内控管理规定。提出资金“一手清”,缺乏制约,风险非常大,给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2.密码保管不善。2024 年 12 月 2 日冯某冒用该行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录入员王某的操作员号和密码,将该行提出交换清单金额 430.71 万元篡改为 630.71 万元,伪造进账单将虚增 200 万元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划转到冯某弟媳的工行账户。其中,盗用密码未说明具体情形,这有三种可能,一是王某的密码保管不善或密码设置过于简单,给冯某窃取了。二是 2024 年 3 月 20 日,冯某代王某的班就是使用王某的密码进行操作的,王某的密码未定期更换。三是该行日常管理较松散,业务相互代办,不分彼此,给冯某作案提供了可能和便利。 3.印章加盖不全。通常转账支票与进账单是配套使用的,记账员记账后要将提交他行的进账单加盖单位业务公章。票据交换员提出交换时要加盖同城票据交换章,这是重要的内控举措。而伪造虚假进账单未加盖单位业务公章,否则,就是与保管业务公章的人员联合作案。未加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