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质量检验制度 本厂对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车辆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检验人员具体负责制度的贯彻执行。维修前诊断检验制度 1、在诊断检验前,质量检验员应主动告知车主出具《机动车维修记录》。2、根据汽车技术档案的记录资料和驾驶员反映的车辆使用技术状况,质量检验员确定所需要的检测项目。3、质量检验员针对每一检测项目实际进行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和车辆实际技术状况进行故障诊断,以确定附加作业项目(二级维护)或维护和修理方案。4、质量检验员将所诊断的故障、维护和修理方案、维修项目等填写《机动车维修记录》,并根据检验情况填写《车辆进厂检验单》,并告知托修方,由拖修方签字确认。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2、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仔细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并填写《车辆维修过程检验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7、车辆维修完工,维修人员自检合格后,做好车辆清洁工作,并将车辆停放在竣工区域,通知总检进行竣工质量检验。3、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制度1、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由总检负责。2、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3、修竣车辆竣工质量检验依据检验标准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上线检测或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仔细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将有关内容记入《车辆维修竣工检验单》和《机动车维修记录》。4、对检查(测)中发现不合格项目,应填写返修派工单,交由维修人员返修。5、将检测合格的车辆交付车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8、维修技术资料、工艺文件管理制度1、技术负责人负责收集汽车维修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具备所承修车型相关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文件,确保文件完整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