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会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工运事业发展,根据《工会法》、《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财务部归口管理全区工会财务工作。直接管理本级工会行政、活动经费及各项专项经费(双联、劳模、厂务公开、技协、帮扶、送温暖等)和本级工会资产。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和基层工会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第三条区总工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财务工作职责,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第四条财务部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合理编制预、决算,科学配置资金;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工会经济行为;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工会资产流失,确保工会资产安全 完整和合理使用;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对各类经济事项进行控制和监督。第二章预、决算管理第五条区总工会本级各项经费收支,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财务部负责编制年度经费收支预、决算。区本级年度经费收支预、决算经区总经审会审查同意、常委会讨论决定,上报市总财务部审批后在区总工会经审会的监督下执行。当年实际支出超预算时,必须在十月底以前依法向市总财务部申报办理年2 内追加预算手续。追加预算的审查程序与年度经费收支预算的审查程序相同。第六条本级经费支出实行项目预算管理。1 、经常性支出预算。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室按国家财经纪律要求,根据年度全面工作计划 ,参照上年度支出水平统筹安排。人员经费支出根据年初人员情况和国家工资福利政策,分项提出年度支出预算方案 ,财务部负责汇总报批。事业支出、专项资金支出和补助下级支出由财务部提出年度预算。公用部分公务费由办公室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分项提出年度预算,财务部负责汇总报批。公用部分公务费包括:水、电、邮寄、办公电话、信息网络、书报资料、一般办公用品、物管、办公楼维修、打印耗材、接待等费用。职工文体、教育、宣传等活动费由组宣部和相关部室提出年度预算。一般业务费用(单项或每次5000 元以下),由各部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 ,提出年度预算,由财务“一支笔”领导 审批。一般业务费用包括:一般会议、外出参加会议和调研差旅、印刷业务、业务成本等费用。大型业务及活动费由经办部室与财务部共同提出年度预算。大型活动及业务费包括:工会工作会议、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