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 安徽省 2013—2014 学年度中小学教师 全员培训指导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安徽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1〕16 号)精神和要求,2013-2014 学年度组织实施“有效学习指导”主题培训。为增强培训针对性,提高培训实效性,有效提升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质量,制订本方案。 一、培训任务 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求,聚焦“提高有效教学能力,促进学生有效学习”目标,引导全体中小学教师重点学习重要的和新出台的教育法律法规,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参加“有效学习指导”主题培训,着力提升教师有效学习指导能力。 二、培训对象 全省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全体在职教师。 三、培训时间 (一)培训阶段 1.启动时间。2013 年 5 月—6 月。围绕培训目标和任务,分学段、分学科开展培训调研活动,制订区域本学年度全员培训计划和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骨干教师研修提高三类培训实施方案。 2.培训实施。2013 年 7 月—2014 年 5 月。其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骨干教师研修提高的集中培训环节在暑假期间进行,在职教师岗位培训的集中培训环节在寒暑假或分散在双休日进行。 (二)培训学时 1.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培训学时不少于 120 学时。其中,集中 - 3 - 培训不少于 60 学时(10 天),师徒结对或“影子教师”跟岗研修不少于 60 学时。 2.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培训学时不少于 72 学时。其中,集中培训 24 学时,远程培训或送培送教不超过 24 学时,校本研修不少于24 学时。 3.骨干教师研修提高。集中培训环节不少于 72 学时,并进行不少于 1 个月的校本研修(行动研究)。 四、培训目标 (一)师德教育。帮助新任教师掌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教师职业理想,具备践行师德能力。帮助在职教师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要求,深入学习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规范办学行为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掌握国防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具备基本技能和教育能力。 (二)业务培训 1.帮助新任教师了解教师专业标准,掌握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工作常规、班级工作常规和学生管理规范要求,具备基本的教学技能和班级管理技能、学生教育与管理技能,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2.帮助在职教师了解现代学习理论和学习心理,掌握有效学习指导策略和学习活动设计技能,促进学生知识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