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附件2 2012 年度中央企业预算报表编制说明 一、编制范围 本套报表编制范围包括中央企业及其所能控制的全资或控股的子企业(含境外子企业、金融子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法人责任制基建项目等)。 二、录入级次 凡纳入本套报表范围的企业及其二级子企业都应逐户录入本套报表,所属二级以下子企业并入第二级进行填报。需单独上报预算报表的二级以下重要子企业由国资委另行规定。 三、报表组成 本套报表包括: (一)报表封面。 (二)报表:主要业务经营预算表(国资企预 01表)、主要业务损益预算表(国资企预 02表)、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表(国资企预 03表)、长期股权投资预算表(国资企预 04表)、金融工具情况预算表(国资企预 05表)、对外筹资预算表(国资企预 06表)、人工成本预算表(国资企预 07表)、成本费用预算表(国资企预 08表)、利润预算表(国资企预 09表)、现金流量预算表(国资企预 10表)、资产负债预算表(国资企预 11表)、对外捐赠支出预算表(国资企预 12表)、2012年度主要指标预报表(国资企预补 01表)、2012年度预算调整主要指标表(国资企预补 02表)。 四、报表封面填制说明 (一)封面左侧。 1.企业名称: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 2.单位负责人: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法定代表人。 凡企业正在更换法定代表人,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由实际负责人签字盖章。 3.总会计师: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为企业总会计师的高级管理人员。如企业预算工作由总会计师以外的其他企业负责人负 — 2 — 责,则此项由实际主管预算工作的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 4.预算工作负责人:指企业内部负责预算编制工作的部门负责人。 5.填表人:指具体负责编制报表的工作人员。 (二)封面右侧。 1.企业(单位)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指各级质检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尚未领取统一代码的企业,应主动与质检部门联系办理核发手续。如因客观原因暂不能办理的,可参照《自编企业、单位临时代码的规则》(国资统发„1995‟116号)自编企业临时代码使用。企业在领取质检部门核发的统一代码后,临时代码即停止使用。 本代码由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三部分组成,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1)非集团型企业只需填列“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代码”和“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