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中止申请书[精选五篇] 中止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宜昌四季花都业主委员会,住所地 XX 市夾湾路 96号。 代表人冯向荣,该业主委员会主任。 请求事项: 中止执行、拍卖四季花都 1-4 号楼架空层。 事实和理由: 中国建设银行三峡分行与湖北兴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 款合同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宜昌四季花都 1-4 号楼架空层系宜昌四季花都全体业主共有财产,2009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三,XX 市 XX 县区人民法院已受理申请人与湖北兴焱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楼架空层权属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第 163 条的规定,该执行案必须以另一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 据,人民法院执行拍卖该财产,剥夺了申请人的财产权利,申请人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234 条之规定,特提出,请求 人民法院中止执行、拍卖宜昌四季花都 1-4 号楼架空层,待权属纠纷 判决后再恢复执行,贵院审查批准。 此致 XX 市葛洲坝人民法院 申请人:宜昌四季花都业主委员会 年月日 关于中止拍卖的函 湖北拍卖有限公司: 因中国建设银行三峡分行与湖北兴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执行一案,XX 市葛洲坝人民法院委托贵公司拍卖四季花都 1-4 号楼架空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上面的建筑物、附属物同时转让。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架空层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而非开发商湖北兴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9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三,XX 市 XX 县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宜昌四季花都业主委员会与湖北兴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楼架空层权属纠纷一案,在人民法院就架空层权属作出判决前拍卖该财产,侵犯了的宜昌四季花都业主全体业主财产权利;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请贵公司中止停止拍卖宜昌四季花都 1-4 号楼架空层。 特此专函。 宜昌四季花都业主委员会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