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磨溪乡向村委会购买森林防火联防服务协议甲方(购买主体):乙方(承接主体):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积极扶持和培育民间护林防火组织,法律规范护林员管理,探究适应森林防火形势进展要求的联防服务新机制,加强野外火源管控,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护林联防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购买内容承接主体为购买主体提供森林防火联防服务,承担辖区内的防火培训、宣传、巡山护林、火源的管理和巡查、火情报告、协查火灾案件、协助火灾扑救,以及扑火演练等服务。二、管护区域管护区域名称:管护面积:管护区域(四至):三、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服务酬劳与支付方式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期限结束后,甲方按合同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森林防火联防服务费 元,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不支付森林防火联防服务费。五、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向乙方指明购买森林防火管护地区、面积、四至界线和相关要求。2、对乙方工作进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并扣减乙方服务费或终止协议。3、甲方购买的是乙方合同期限内的服务,按协议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不承担乙方其他任何费用。(二)乙方责任与权利1、森林防火宣传。积极宣传、贯彻《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方针、政策,督促群众遵守各项规章制度。2、野外火源管理和巡查。负责制定辖区内野外火源管理的相关措施,负责辖区内及周边野外用火的巡查,发现违规野外用火等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做好巡查记录。3、报告火情和协助火灾扑救。发现森林火情火灾,第一时间报告当地乡政府和县防火办,并协助扑救,同时需协助核查火情信息、火灾案件以及扑火演练等服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7、管护责任区内各种保护森林资源宣传标牌、公告等设施。8、服从当地政府和县林业部门、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指挥和调度,24 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定期向甲方报告管护情况。9、在全面完成协议服务内容的基础上,猎取甲方支付的森林防火联防服务费。六、其他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乡政府各执一份。2、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及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甲方(签字、公章):乙方(签字、公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