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定向就业培训协议协议双方:甲方: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事项在甲方与华南理工大学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共同签署的《民用航空人才联合培育合作协议》框架下,乙方在大学四年级期间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参加 2024-2024学年 3+1 专业(非签派专业改签派专业)学习,学习期限为2024 年 9 月至 2024 年 7 月,完成本科学业并达到本协议规定的标准后,甲方接收乙方就业(就业职位:运行控制;就业地点: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一) 甲方同意乙方参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2024-2024 学年 3+1 专业(非签派专业改签派专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业)学习,学习期限为 2024 年 9 月至 2024 年 7 月。(二) 甲方须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支付乙方学习期间的培训费 10500 元。 (三) 如乙方完成联合培育计划并达到本协议规定的标准后,甲方有权利也有义务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及《培训服务期协议》;对于未达到规定条件的学生,甲方有权不予聘用。(四) 学习期限内,乙方因中途休学、退学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本协议完成 3+1 专业(非签派专业改签派专业)学习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视乙方为违约责任人,追究其违约责任。三、乙方权利与义务(一) 乙方同意参加甲方组办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 2024-2024 学年 3+1 专业(非签派专业改签派专业)学习,学习期限为 2024 年 9 月至 2024 年 7 月。(二) 乙方在学习期间,应遵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及教学管理规定。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 乙方应根据联合培育计划的要求,达到如下合格标准:1、乙方无违反学校校纪、校规现象;2、乙方在毕业时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3、乙方在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无不及格与补考科目;(四) 乙方身体条件须满足航空医学Ⅲ b 体检标准。(五) 乙方学习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及按规定向华南理工大学缴纳的学杂费由乙方自行支付。(六) 乙方应及时与甲方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七) 乙方完成联合培育计划并达到本协议规定的标准后,有权利也有义务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及《培训服务期协议》并同意到甲方定向安排的运行控制相关工作岗位工作。(八)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中途退出培育,也不得接受其他单位提供的工作。四、违约责任(一) 如乙方完成本科学业并达到本协议规定的标准后,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