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个月保价合同一、保管内容:商品名称重量(g)单价(元/克)金额(元)原料金条投资金条合 计大写金额:二、保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三、保管规则业务(保管、提货、 回购)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30-20:0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不能使用信用卡办理该业务。寄存方按颐和黄金当日基准价购买颐和黄金投资金条、原料金,委托颐和黄金公司免费保管,保管期限为三个月,保管期限内寄存方不得要求提货。寄存方购买黄金最低为 50 克,50 克以上为 5 克的整数倍。寄存方另需支付总金额的 10%作为提货保证金,如寄存方选择提货,扣除相应费用后返还;如寄存方选择回购,则直接返还,提货保证金无利息。保管到期日前十五个工作日内寄存方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保管凭证向保管方提出返还申请,保管期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寄存方返还金条。对于返还金条保管方承担按保管凭证标明的黄金重量、成色、规格返还,但不保证金条的包装、图案与购买时一致。寄存方提货时需缴纳加工费。原料金条 5 元/克,投资金条 8 元/克。保管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寄存方可以随时回购,回购时若金价上涨,颐和黄金根据当日基准价回购;若金价下跌时,颐和黄金根据寄存方购买时价格回购;自保管到期日起超过 30 日后,若寄存方回购,保管方将根据当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日基准价回购;四、提货地点提货或变现地点为:五、回购付款规则5 万以下 1 个工作日内付款,5 万到 50 万 3 个工作日内付款,50万以上 5 个工作日内付款;遇周六日及法定节定假日顺延。除工商银行帐户外,寄存方需要提供办卡行具体名称。六、效力条款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保管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合同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