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5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办事指南(完整版)德宏州国土资源局年月日发布2 / 15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办事指南(完整版)一、受理范围申请内容: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属州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 在建设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阶段, 由建设单位 (法人)依法提出用地申请。审批类及核准类建设项目,项目需列入相关规划;备案类建设项目,项目需取得投资主管部门的投资备案证。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不符合供地政策;(三)建设项目用地规模不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规定。二、设定及办理依据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二十二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令第号)第四条。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具体内容可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下载。办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细则 >和<云南省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审批管理细则>(年修订)的通知》(云国土资〔〕号)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具体内容可通过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下载。三、实施机关云南省德宏州国土资源局,是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机构。负责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四、办件类型本行政许可事项为承诺件,办理方式为一次办。五、许可条件(一)予以许可的条件:. 建设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 / 15 . 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符合有关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 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基本可行;. 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有安排;. 属《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 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二)不予许可的情形:. 建设项目选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不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建设项目用地规模不符合有关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 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不可行;. 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没有安排;. 属《土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