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结果 检查说明 一、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 1 安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或存在可燃粉尘的建(构)筑物,应与其它建(构)筑物分离,其防火间距应符合 GB50016 的相关规定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 5.1 条 2 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 5.2 条 3 多层建筑的结构要求如下: 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 不能使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 如果将窗户或其他开口作为泄爆口,应经核算并保证在爆炸时其能有效的进行泄爆。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 5.3.1、5.3.2、5.3.3条 4 梁、支架、墙及设备等应具有便于清扫的表面结构。 工房内墙表面应采用平整不易积尘和易清扫的结构,且不应向上拼接。非整料构筑的墙体,墙面应用砂浆抹平,不得留有孔隙。 工房、成品库房的地面、工作平台应采用硬质防滑导静电的非燃性材料制作,且不应有积尘接缝。 工、库房屋顶不应漏水,同时应防止室内漏水及外部 水流 入 。 工房、成品库房所有门 、窗框架均 应采用金 属 材料制作。 窗扇 应向外开启 ,且不得设中 挺 并配 有摩 擦 式 窗栓 。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 5.5 条 《铝 镁 粉加 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 第 5.2.3、5.2.4、5.2.5、5.3.1、5.3.2条 5 疏 散 通 道 要求如下: 工作区 应有疏 散 通 道 。疏 散 通 道 的数 目 和位 置应符合 GB50016 的相关规定 门 应向外开启 ,并不得设门 槛 。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 5.6.1 条 《铝 镁 粉加 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 第 5.3.3 条 6 疏 散 路 线 应设置明显 的路 标 和应急 照 明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结果 检查说明 第5.6.2 条 二、工艺设备 7 如厂房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在建筑物内较高的位置,并靠近外墙。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5.4 条 8 有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置在建筑物外的露天场所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5.7 条 9 与粉尘直接接触的设备或装置(如光源、加热源等),其表面允许温度应低于相应粉尘的最低着火温度。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