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深龙教通〔2009〕183号 龙岗区第三周期(2008 — 2013)中小学、 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 为适应龙岗区基础教育快速发展的需求,更好地发挥教师继续教育在构建龙岗教育均衡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中的作用,强化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的科学、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提高干部、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这一主题,着力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以干部队伍、骨干教师和名优教师培养为重点,以提高新课程实施能力为突破口,以专项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研修为载体,以教、研、训“三位一体” 为主要方式,发挥网络与现场、区级与校级优势互补作用,分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教师继续教育,为建设一支与龙岗教育现代化相适应的优质均衡的教师队伍服务。 二、目标与原则 (一 )目标 1.切实增强干部教师“终身学习、自主发展”意识,使参加继续教育成为教师实现专业自主发展的迫切需要和自觉行为。 2. 加强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发挥区级培训机构的主导作用。 2 3. 强化校本培训,创新和完善校本培训机制,创建一批“校本培训示范学校”,使学校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主体。 4. 加强薄弱学校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专项培训,切实发挥教师培训对教育均衡化发展的作用。 5. 扎实开展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人文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创新能力和现代教育技术等内容的岗位培训,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6.继续完善干部、教师培训的管理制度,使培训质量、实效有明显提高。 (二 )教师继续教育的原则 1.师德修养、人文素养与专业能力提高并重的原则 2.需求导向、讲求实效的原则 3.面向全体、突出重点的原则 4.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原则 5.依法施训、严格管理的原则 三、教师教育对象 1.凡是至2013 年 8 月 31 日在职在岗,且女性53 岁以下,男性58 岁以下的中小学、幼儿园的干部和教师,都必须完成一轮不少于300 学时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每位教师平均每学年必须完成40 学时市、区级集中培训,20 学时校本培训。 2009-2011 年之间退休的干部和教师,每年必须完成60学时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 外省市调入的教师按调入当年起算完成相应的规定培训学时数。 以上学时是参加教师继续教育所有培训活动的总累积。 3 2.新教师必须参加当年的入职培训。 3.非师范类新教师或由非教育单位转入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参加上岗资格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