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节能改造服务合同甲方:福清广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丽景东方管理处)乙方:福建鑫禹电子有限公司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第 1 节术语和定义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第 2 节项目期限2.1 本合同期限为 6 年,自 2024 年 8 月 15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止 。2.2 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 2024 年 8 月 1 日,效益分享期为 6 年。 第 3 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3.1 甲乙双方应当根据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3.2 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日内完成节能项目改造。3.3 节能项目完成安装改造后 3 个工作日内双方根据附件一之文件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第 4 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详见附件一)第 5 节甲方的义务5.1 本项目的实施为甲方同意或者批准,并在本合同期间保持其有效性。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协助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相关手续。5.2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节能项目设计和实施所必须的资料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5.3 提供节能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和必要的协助。====================专业收集精品文档,您的最好选择======================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4 甲方应根据项目合同的相关规定,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5.5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对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定期作出记录并妥善保存 6 年。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向其提供该等记录。5.6 节能效益分享期间,如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和丢失,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5. 7 甲方负有监管项目相关设备的义务、对项目财产灭失、被窃、人为损坏的应及时报警,如因其他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和丢失的,由甲方向第三人追偿。对于项目财产灭失、被窃、人为损坏的,在未确定责任方之前,需要对设备进行修复而增加的费用应由甲方先行支付给乙方,由确定责任方后由责任方赔偿给甲方。5. 8 甲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