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X 监狱民警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民警岗位职责、纪律作风意识,深化法律规范管理和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民警执法、执纪、安全生产等综合履职能力和工作质量,全面推动和提升警队业务基础和正规化建设水平,促进监狱工作的整体进展,结合监狱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核对象是监狱全体民警,考核内容包括:仪容、仪表、行为法律规范、营区内务、执法执纪、履行职责、完成岗位任务六个方面。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对民警的日常管理考核,阶段性管理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第二章 考核办法第四条:监狱政工科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考核实行量化标准,依分计奖罚的方法,每月 100 分。年度考核总分为 1200 分,日常按月公布、兑现,阶段性和年度奖励分别按阶段性总分和年度总分公布兑现。第五条:本细则考核内容实行监狱、监区两级考核,监狱考核实行抽查,日常警务督察和定期考核的方式进行监区、机关实行日考核、周通报、月公示上报制。月考核情况与民警月执勤岗位津贴、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挂钩(1 分=7.8 元),当月扣除不够者转入下月扣除,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依次累扣。凡请假 1 天扣 3.3 分,一个月扣 100 分,其分值按特勤津贴、执行岗位津贴、加班补贴三项日标准执行,不再执行本考核办法分值标准。第六条:监区负有管理考核责任的人员是监区领导、机关负有管理考核责任的人员是机关督察组科室领导;监狱督察组负责对监区和机关及民警个人落实工作职责、警务管理、营区内务管理、本目标管理百分考核等全方位情况实施日常督察。督察组对监区督察出违反本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事项不计入督察任务。但督察组发现违犯本目标管理问题,对责任人实施扣分,其扣分数作为督察民警奖励分,计入月、季、年度考核总分。并作为评优选先和奖励依据。第七条:建立责任领导执勤考核制。监区领导实行每年 4-11 月份每人为期 10 天,12 月至次年 3 月每人为期 5 天的轮流执勤考核制,机关实行以督察组次科领导实行轮流执周考核制。每位执勤考核期内的责任领导依据本办法和督察实施办法对本单位民警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日检查、监督和考核,对本单位落实本办法和督察实施办法情况负全责。负责执勤考核监区责任领导,在当期内一、二监区要完成 5 分查纠指标;三监区要完成 3 分查纠指标;督察组次科领导对机关在周考核期内完成 3 分查纠指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