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XX 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总 则1、根据 X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公司推出员工持股期权计划,目的是与员工分享利益,共谋进展,让企业进展与员工个人的进展紧密结合企业的利益与员工的利益休戚相关。2、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股权结构为:(XXX 有限公司 100%)。为了推动实施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XXX 有限公司自愿出让股权以对受激励员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进行期权激励,激励股权份额为:首笔10%。在符合条件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中分布实施。3、本实施细则于 2024 年 6 月-10 月广泛征求公司高管、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法律专家意见建议。2024 年 11 月-12月对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并做好具体实施准备工作。2018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正 文1、关于激励对象的范围1.1 与 XXX 有限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且在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之时劳动关系仍然合法有效的员工。1.2 由 XXX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的其他人员。1.3 对于范围之内的激励对象,公司将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确定激励对象的具体人选。1.4 对于确定的激励对象,公司立即安排出让股权的创始股东与其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2、关于激励股权2.1 创始股东自愿出让部分股权(以下简称“激励股权”)作为股权激励之股权的来源。2.1.1 激励股权在根据《股权期权激励合同》行权之前,不得转让或设定质押。2.1.2 激励股权在本细则生效之时设定,在行权之前处于锁定状态,但是:2.1.2.1 对于行权部分,锁定解除进行股权转让。2.1.2.2 在本细则适用于的全部行权之比之后,如有剩余部分,则锁定解除全部由创始股东赎回。2.2 激励股权的数量由公司根据如下规则进行计算和安排: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2.1 公司股权总数为 100%,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 万元,公司股价经资质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评估确认。2.2.2 股权激励比例根据如下方式确定:首笔 10%,即人民币 300 万元。2.3 该股权在预备期启动之后至激励对象行权之前,其所有权及相对应的表决权归创始股东所有,但是相应的分红权归激励对象所享有。2.4 该股权在充分行权之后,所有权即转移至激励对象名下。2.5 该股权未得全部行权或部分行权超过行权有效期,则未行权部分的股权应不再作为激励股权存在。2.6 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后,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新股权激励方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