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联营合同》由好又多连锁超市(以下简称“甲方” )和联营商(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相互协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缔结如下合同:1、联营形式及经营项目1.1 甲方同意提供 店 楼 区 号的场地(具体位置、面积详见双方确认的红线图),其经营品种为:经营业种商品名称备注经营业种说明特别说明乙方所经营的商品不得与甲方卖场已经营商品产生冲突,否则,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调整。1.2 乙方如需变更经营许可项目和内容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变更经营。1.3 合同期内,乙方在未得到甲方许可时,无论整体或局部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使用权或经营权转让给第三者(包括作为担保抵押、营业转让以及兼并的情况在内),不得将甲方提供的物件转借他人(包括共同使用的物件等)以及与此相当的行为,不得与第三者合作经营专柜,不得做有损甲方的行为。1.4 乙方经营过程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差错、债权债务、经济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既不干涉,也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行为不得影响甲方整体经营和形象;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 方:好又多裕峰明星店地 址: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乙 方: 地 址: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内部装修2.1 乙方在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场地内负责内部装修,按来装去丢原则,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2.2 乙方的同步装修设计及施工方案必须于 年 月 日前提交甲方,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2.3 乙方专柜(厅)工程必须配合整体工程,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在甲方的监督下,按计划并且安全有效地进行,因装修工程引发的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2.4 乙方对营业区内的装修、照明、水电容量、煤气容量等进行变更时,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认可后,在甲方的监督下进行施工,其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2.5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完成全部装修工程且不能影响甲方整体营业。2.6 乙方重新进行装修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来装去丢”原则执行。2.7 乙方产品营业区内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3、联营酬金及资金往来结算办法3.1 乙方使用甲方场地、相关设施,以甲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需每月向甲方支付联营酬金。3.2 联营期间保底销售计划划分如下:月份1 23456789101112合计保底销售3.3 鉴于有第 3.2 条之约定,甲方按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