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现场评审作业指导书 1、目的为保证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现场评审工作质量,统一评审要求,法律规范评审行为,制定本作业指导书。2、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的复审、初审和扩项的现场评审。3、职责3.1 组长职责(1)对现场评审过程是否法律规范、保证评审质量全权负责;(2)现场评审前的策划,内容包括:审查文件、安排评审日程、召开评审预备会、确定现场试验考核项目以及评审应注意的专业重点等;(3)对现场评审过程进行组织协调、控制;(4)代表评审组与受被评审单位联系;(5)组织编制评审报告;(6)确认被评审单位提交的整改结果报告;(7)按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处报送全套评审资料;(8)确保评审组各成员的行为符合有关规定要求。3.2 评审员职责(1)根据评审组的分工,全面、细致、真实、准确地做好相关内容的评审;(2)严格遵守评审组计划日程的安排;(3)负责评审报告中相关文件的起草;(4)服从评审组长的安排和调度。3.3 技术专家职责对被评审单位相关产品领域是否具备检验技术能力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负责。4、现场评审的要求4.1 文件审查(1)质量手册的内容是否包括《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以下简称《评审准则》)全部条款的要求;(2)质量手册是否覆盖被评审单位的全部场所(如临时、移动的检验场所);(3)各章节之间是否作到协调一致,未出现前后不协调、甚至矛盾的问题;(4)有无概念性的错误;(5)手册与程序文件接口的一致性。《评审准则》要求编制的程序文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规模较小的实验室将程序文件的内容在手册中描述,且内容满足《评审准则》要求,并具有可操作性,也是允许的。。4.2 召开预备会(1)明确分工。评审组通常分为软件小组和硬件小组。软件小组一般主要负责《评审准则》第 4、5、6、11、12、16 章的评审,硬件小组一般主要负责第 7、8、9、10、13、14、15 章的评审,但分工不分家,评审过程中应相互协调,作到《评审准则》内容不被遗漏。(2)明确现场评审日程安排。对规模较小、人员数量较少(一般指 20 人之内的)的单位,必须保证 2 天的评审时间;对规模较大、人员数量较多的单位,必须保证 3 天的评审时间,评审组长要编制详细的现场评审计划,具体到每个小时的活动安排,并填写《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现场评审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