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GB5817-1986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本标准适用于区分工人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的大小,是劳动保护科学管理的依据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粉尘及引起化学中毒的危害性粉尘。 1 基本定义 1.1 生产性粉尘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浮游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1.2 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 工人在有生产性粉尘的工作地点,从事生产劳动的作业。 1.3 工作地点 工人为观察、操作和管理生产过程而常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1.4 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生产性粉尘中含有结晶型游离二氧化硅的质量百分比。 1.5 接尘时间 在一个工作日内实际接尘作业时间。 1.6 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 系指工人在一个工作日的接尘时间内吸入含有生产性粉尘的空气总体积。 1.7 生产性粉尘最高容许浓度 系指 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表 4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值。 1.8 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 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每个采样点的样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平均值表示。 2 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2.1 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共分为五级: 0 级 Ⅲ级危害 Ⅰ级危害 Ⅳ级危害 Ⅱ级危害 2.2 本标准将属于具有人体致癌性粉尘的石棉尘,列入本标准中游离二氧化硅大于 70%一类。 2.3 根据产生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以及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三项指标,按下表划分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表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附录 A 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测定法 (补充件) A.1 测定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采样方法 应采集工人常常工作地点呼吸带附近的浮游尘或沉积尘样品。工厂应连续收集三天的粉尘样品,混匀后进行测定。矿山应选择在开采中具有代表性的工作地点采样,同一种性质的粉尘样品不少于 3 份。 A.2 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分析法 A.2.1 分析步骤 准确称取 0.1~0.2g 生产性粉尘样品,放入锥形烧瓶中(如为炭素类或有机类粉尘样品,应在 800~900℃下完全灰化后进行分析。如为硫化矿物,应先加数毫克结晶硝酸铵于锥形瓶中),然后加入焦磷酸 15mL,迅速加热到 245~250℃,保持 15min 后,冷却到 40~50℃,在冷却过程中,加 50~80℃蒸馏水稀释到 40~50mL。稀释时,一面加水,一面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