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NO 联营合同书 供应商编号:NO 供应商名称: 商品类别: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并自愿遵从甲方对专柜“统一规划、统一推广、统一管理、统一收银”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专柜位置及经营范围1、场地:甲方提供位于广元市 路百利城购物中心之 层 区域,建筑面积共 ㎡(详见《专柜面积确认表》),其中:独立使用经营面积 ㎡供乙方设置专柜,公共区域分摊面积 ㎡乙方不得占用经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乙方根据其经营范围提供足够的适销对路的货源,包括自产的以及从正当渠道购进或授权销售的商品,在专柜销售。商品类别及品牌如下: 乙方须根据其商品品类、品牌或服务种类申请编码。若乙方扩大经营范围,增加新的商品种类、品牌或服务种类,须重新签订合同。二、合同期限: 1、甲、乙双方议定该专柜合同期限为:____年____ 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止。 2、合同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约,须于合同期满日 60 天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重新确定合作条件,另签合同;否则本合同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 3、乙方在合同期内因特别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 60 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 4、合同期限内,乙方承诺并保证不得将商铺使用权部分或全部转租、转让给第三人或与第三人交换位置使用。三、合同履约保证金:1、甲、乙双方议合同履约保证金为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人民币)。由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当天内支付给甲方,本合同保证金为合同成立的必须要件。2、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90 天后(国家规定的特别产品除外),乙方所出售商品如无商品质量等问题被投诉、索赔及其他侵权嫌疑等,甲方将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给乙方。3、乙方由于违约而导致甲方损失,甲方有权直接扣取相应的保证金以弥补损失。如保证金不足以抵偿甲方所受损失,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补款通知后 7 日内补足差额。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补交金额的 5‰作为滞纳金,直至欠款全部补齐为止。乙方在规定的日期内没有补足的,甲方也可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取。甲方对乙方保证金的处理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违约责任以及损失赔偿责任的追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