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单元 票据权利和票据行为【考点 7】票据权利的补救(P345)1.挂失止付(1)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2024 年多选题)① 已承兑的商业汇票;② 支票;③ 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④ 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解释】只有“确定付款人”的票据丢失,才可以找“付款人”去挂失止付。对于尚未承兑的商业汇票,不能挂失止付。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例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的有( )。(2024 年)A.已承兑的商业汇票B.未记载付款人的汇票C.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D.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答案】BCD(2)挂失止付的地位(2024 年案例分析题)挂失止付并非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它仅仅是失票人丧失票据后可以实行的一种临时的预防措施,以防止票据被冒领或者骗取。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 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假如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 12 日内未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 13 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当在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后,通知付款人。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后,查明挂失票据确未付款时,应当立即暂停支付。付款人在收到通知书前已经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接受挂失止付。2.公示催告(2024 年案例分析题、2024 年案例分析题)(1)基本概念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失票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到期无人申报权利的,人民法院将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的一种非讼程序。【解释 1】假如没有人在指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则可以推定申请人的主张成立。在其申请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时,人民法院应作出除权判决,确认申请人为票据权利人。这样申请人就可以持“除权判决书”行使票据权利。【解释 2】假如有利害关系人前来就同一票据申报权利,人民法院并不在该程序之下对申请人与申报权利人之间的争议进行实体审理,而是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申请人如欲主张票据权利,可以向对方提起普通民事诉讼。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公示催告程序适用的票据种类可以背书转让的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