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管措施仁恒和美房地产开发(唐山)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管措施建设单位从工程开工建设起,到场地出清竣工交付为止,始终坚持安全生产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细化施工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的管理为抓手,与监理单位一起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承担其应尽的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对于工程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有两重含义,一是建设工程要确保工程的安全性能。即质量安全,是目标的安全;二是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要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即生产安全,是过程安全。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一)公司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公司由上而下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1、组织机构框图:2、职责:公司经理为公司安全监管第一负责人。各部部长负责上情下达,编制实施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总 经 理经营部长工程部长综合部长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二、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1、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2、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3、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4、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5、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6、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7、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 15 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8、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 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 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