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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创新创业与科技成果转化的思考VIP专享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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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创新创业与科技成果转化的思考对创新创业与科技成果转化的思考2014 年 8 月,按照科技部人事司与科技部火炬中心的安排与委派,笔者参加了在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密尔沃基分校进行的为期 6 个月的学习进修。在此期间,结合科技部火炬中心的实际工作,笔者专门了解美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与运行体系以及法律保障,对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有了更深体会。回国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扑面而来,创客空间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并迅速成长。今年 3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鼓励大众创业者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创造新需求,培育新市场、打造新业态,为经济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和活力;4 月下旬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和离岗创业,对经同意离岗的可在 3年内保留关系。在如火如荼的创新创业氛围下,科技成果转化如何进一步寻求突破?结合此前在美国的学习进修,笔者认为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升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速度与效率。来自美国的启示美国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主要是通过各个大学的技术转移办公室来进行推动。美国最早一批大学技术转移办公室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成立,但大部分是在上世纪 80 年代建立,主要是为了响应政府提出的提高产业竞争力的号召,特别是拜杜法案颁布后对技术管理的需求上升。美国大部分的技术转移办公室是大学中的独立部门,有时与项目管理办公室(受基金或合同资助的科研项目)有联系,有时则完全独立,主要负责受理教职员工们的成果申报、申请专利和实施专利许可。最具代表性的是斯坦福大学的技术许可办公室(OTL)模式。斯坦福大学 OTL 成立于 1970 年,现有员工 35 名,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和经营。自收自支,其办公费用全部从知识产权经营收人中开支,约占知识产权经营收入的 15%;全程专人负责,工作人员均为技术经理,拥有关键决策权,包括是否申请专利、把技术许可给哪家企业等;发明人及所在院系均参与分享专利许可收入。少数大学有独立的基金会负责技术转移,最著名的就是威斯康星大学 WRAF 基金会。笔者所在的威斯康星大学密尔沃基分校(UWM)就专门设有 UWMResearchFoundation 基金会,负责该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该基金会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学校包括专利、版权、商标在内的知识产权评估、保护和许可;为教职员工和学生提供包括商业模式对话、创业信息、创业指导等创业支持;将研发人员与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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