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档案材料丢失补办程序 党员档案材料因组织保管不善或传递过程中遗失,有关党组织应负责及时查找,如果查无下落,应补办有关材料。属于预备党员的,重新补填《入党志愿书》,党支部要在“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内注明情况和原因;属于正式党员的,由党组织部填写《中共党员》遗失重新补办登记表》。 党员档案丢失,最重要的是补办入党志愿书。补办程序如下: 一、调查核实,确认党员身份 当发现某位党员的档案里找不到《入党志愿书》时,党支部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调查核实,确认其党员身份。党支部要通过派人前往其入党地调查或函调等形式,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主要是防止极个别心术不正的人,利用工作安排、工作调动、毕业分配、复员转业之机,买通有关人员,并不是党员,却开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骗取党员身份。如发现这种情况,就要一追到底,严肃处理。因此,党支部只有在确认该同志党员身份的前提下,才能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 二、严肃认真,收集证明材料为了使补办的《入党志愿书》足以证明其党员身份,既对党员个人负责,也对党组织和历史负责,因此,必须收集如下主要证明材料: 1、本人有关入党情况说明。请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同志写清何时何地入党,入党介绍人是谁,党支部书记是谁等情况。 2、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要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如两位入党介绍人都去世或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的证明材料)。 3、其入党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的证明材料(证明人原则上要党支部书记,如无法找到,可找其他党支部委员)。要写清当时接收其入党的情况。 4、党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 5、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 上述除本人的情况说明之外的 4 项证明材料,都必须加具公章。同时,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写明提供材料人当时的身份;复印件或摘抄件则要写清材料出处、摘抄人或复印人,以示负责。 三、按照程序,做好补办手续 1、在确认党员身份并取得上列 4 项证明材料的基础上,由党员现在所在的党支部负责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程序如下: 1、在《入党志愿书》封面上写明。"因《入党志愿书》丢失,×年×月×日补办",并加具党支部或单位公章。 2、让补办人如实填写好《入党志愿书》第 1 页至第 6 页。填表时应注意,"本人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