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长沙黎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农民工学校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长沙黎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农民工学校内部的法律规范化管理,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动素养教育,提高整体教育质量,把农民工学校建设为一流设施、一流管理、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现代化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管理规程》和其它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学校是长沙黎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第一所专门为农民工而办的学校。 第三条 学校实行校长(即公司董事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党组织起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第四条 学校校训是“致诚、致远”;校风是“勤俭、励志、笃学、健康”,学风:“乐学、勤学、会学”,教风:“爱心、专心、精心”。 第五条 学校的校园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进入校园必须使用普通话和法律规范字。第二章 办学规模 培育目标第六条 长沙黎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农民工学校办学规模为民工人数 50 人,把各项目部施工场地作为课堂。第七条 长沙黎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农民工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和建设部有关政策。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八条 农民工学校的办学目的在于提高农民工的自身素养,把农民工培育成有丰富理论知识的现代化民工。为以后的建筑行业增添一份光彩。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学校由党支部领导确定办学方向,指导办学规划和思想,对学校一切行政、业务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第十条 学校由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直接主管农民工学校。第十一条 公司治安科负责农民工学校的教学工作及管理工作。并负责管理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第四章 学籍管理第十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有关规章制度,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特制定本校学籍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组织本公司项目部民工入学,分为木工班、混凝土工班和抹灰工班等。 第十四条 切实保障本项目部农民工的入学权利。对于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根据其实际情况安排班,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一经入学新生,学校将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取得学籍,并由学校将学生档案资料输入计算机《学生学籍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第十六条 学生因特别情况需要退学的,均严格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七条 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应先提出申请并出具有关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学校报经上级领导部门批准可准其休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