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申请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须知一、解释1、本款指的是从国外引进生产线后,需试运行或考核该生产线所必须的最终成品的零部件;2、本款所指产品的免办申请人必须是使用引进生产线的工厂;3、申请时应提供引进生产线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引进生产线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海关的入境货物报关单等)。4、本款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 2024 年 117 号)中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二、网上申请: 申请人打开网址:mb.cnca.cn,第一次申请时企业端应先注册(以后再进入就不用注册了),然后再录入申请信息。注意:合同号、发票号、提单号必须录入,申请免办 3C 的原因、理由、情况介绍不能省略。产品信息选择准确,产品特性描述清楚。附件上传不能缺项,注意应使用.PDF 格式上传。检查无误后提交申请。提交申请后注意及时提交书面材料,以便检验检疫端的节点到“通知、对比材料”时及时对比材料。检验检疫端打开网址:mb.cnca.cn,进入检验检疫端。设定的岗位是:受理、初审、复审、终审、对比材料通知、对比材料、签发证明七个岗位。根据受权完成各自岗位的审批工作。三、提交书面材料1、申请人须提供介绍信(如为代理机构则需提供正式委托书)1 份;(加盖企业公章)2、提交生产线所在企业的书面申请书(函)1 份(加盖企业公章);内容包括:1)、情况说明;2)、承诺不用于销售和对该产品在生产或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负责;3)、承诺自觉做好免办产品的入库、领用、使用、归还、退运或报废管理等内容;3、书面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 份);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提供进口合同、发票、提单;(1 份)5、提交国外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安全符合性声明(加盖企业公章),声明该产品符合的安全标准。6、提供国外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出厂检测报告复印件 1 份,加盖企业公章。7、提供生产线引进时的报关单、机电证明引进项目批文明细清单等内容;(1 份)四、监督管理1、免于办理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必须由发证机构定期监督。每次监管周期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或两次监管的间隔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2、进口免办 3C 产品的企业应有配套的进口免办 3C 产品管理体系,有管理办法,专人负责,并有明确的职责,建立档案及做好资料的保存工作。3、进口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用的 3C 产品存放场所应有标识,并在产品上标记免办证明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