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静宁县 2024 年度招商引资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招商引资的积极性,促进全民创业、全员招商活动扎实开展,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实绩,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促进全县招商引资健康有序进展,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一)县直单位: 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交运局、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文广局、卫生和计生局、商务局、环保局、扶贫办、供销社、粮食局、招商服务中心、科技局、旅游局、工商联、残联、安监局、县政府驻兰办、公安局、司法局、审计局、统计局、食药监局、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地震局、纪检委、县委办、县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老干局、党史办、党校、编办、机关工委、档案局、宗教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科协、红十字会。(二)各乡(镇)人民政府。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驻政务服务中心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工信局、卫生局、公安局、环保局、安监局、人社局、民政局、司法局、工商局、招商服务中心、规划局、物价局、地震局。二、考核方式考核实行听取汇报、看资料、实地查看等相结合的方式,实行“三对比”,即:复印件与原件对比,资料与实物对比,申报数与实际投资对比相结合。三、考核程序建立招商引资月报制度,各单位确定一名统计人员负责项目、资金的填报工作,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每月 25 日前向县招商服务中心报送进展情况,实行每月一统计,每季一通报。全年考核由各单位于当年 12 月 15 日前完成年度工作总结,形成自评报告报县招商服务中心,同时提供项目所需相关资料,考核组依据各单位自评逐一考评。四、考核内容(一)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工作。对县直经济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据《静宁县 2024 年度招商引资责任目标任务分解表》下达的年度引进到位资金责任目标,实行百分制考核,以实际引进到位资金占考核指标的百分比确定责任单位考核得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分,考核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工作。(二)招商引资服务工作。对县直驻政务服务中心单位,考核招商引资服务工作。围绕项目论证、环评、安评、立项、可研、供地、通水、通电、通讯、招投标及资金管理、审计监督、质量监督、证照手续办理、优惠政策落实等内容,从服务质量、工作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