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房屋抗震加固方法 一、加固设计要求 1、 钢结构加固设计可采用线弹性分析方法计算结构的作用效应。 2 、 加固钢结构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设计、验算。 1) 结构上的作用,应经调查或检测核实,并应按《钢结构加固设计标准》GB 51367 附录A 的规定确定其标准值或代表值,当此项工作已在鉴定中完成时,应加以引用。 2 ) 被加固结构、构件的作用效应,应按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确定,并应考虑由于实际荷载偏心、结构变形、温度作用造成的附加内力。 3 、 为防止结构加固部分意外失效而导致的坍塌,在使用胶粘剂或掺有聚合物的加固方法时,其加固设计除应按《钢结构加固设计标准》GB 51367 的规定进行外,尚应对原结构进行验算。验算时,应要求原结构、构件能承担n 倍恒载标准值的作用。当可变荷载标准值与永久荷载标准值之比值不大于1 时,n 应取1.2;当该比值等于或大于2 时,n 应取1.5;其间应按线性内插法确定。 4 、 钢结构加固设计时,应根据实际条件和使用要求选择适宜的加固方法及配合使用的技术。可选用增大截面加固法、粘贴钢板加固法和组合加固法等直接加固法,或选用改变结构体系加固法、预应力加固法等间接加固法;也可采用直接加固和间接加固等相结合的综合加固法。 5 、 钢结构加固的连接方法宜采用焊缝连接、摩擦型高强螺栓连接;亦可采用焊缝与摩擦型高强螺栓的混合连接等。 6 、 采用改变结构体系加固法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改变结构体系的加固设计时,应考虑结构、构件、节点、支座中的内力重分布与二次受力。 2 ) 采用调整内力的方法加固结构时,应在加固设计图中规定调整应力或位移的限值及允许偏差,并应规定其监测部位及检验方法。 3 ) 采用增设支点的方法改变结构体系时,应根据被加固结构的构造特点和工作条件,选用刚性支点加固法或弹性支点加固法。 7 、 采用增大截面加固法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采用焊接连接、螺栓连接和粘贴钢板的增大截面法加固,应考虑原构件受力情况及存在的缺陷和损伤;在施工可行、传力可靠的前提下进行。 2 ) 受拉构件的截面加固可采用图7 -1 所示加固形式。 图 7 -1 受拉构件的截面加固形式 1-原截面;2 -增加截面 3) 受压构件的截面加固可采用图7 -2 所示加固形式。 图 7 -2 受压构件的截面加固形式 1-原截面;2 -增加截面;3 -辅助板件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