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违法行为处罚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市农委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经管站)责任人:承办人A、承办人B、副站长、站长、主管经管工作副主任、委主任办公会(主任、副主任...
时间:2024-11-04 00:12栏目:行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