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包之间差额预缴增值的纳税风险及规避之策根据财税[2017]58号文件第三条的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公告第11号文件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
时间:2024-11-03 21:02栏目:行业资料